欢迎访问长沙律师网,专业提供 长沙律师、长沙法律咨询、曾丽云律师法务服务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热门搜索:长沙律师 法律咨询 长沙律师咨询QQ 曾丽云律师
首 页
首席律师
律师团队
合作单位
经典案例
文书导读
行业新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法治新闻
公司律师
房地产建筑
知识产权
矿业律师
合同律师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离婚律师
交通事故
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
民商律师
遗产继承
>> 工伤赔偿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赔偿
发生工伤以后,员工该怎么办

信息来源:长沙律师网  浏览:3030次  发布时间:2017-5-29
发生工伤以后,员工该怎么办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于不懂法律,常常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将劳动者辞退,分文不赔,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下面就将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进行阐述: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现在一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残鉴定。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内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对于拒不赔付的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或者诉讼裁判生效之后,可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用人单位赔付相关的工伤费用。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友情链接:长沙律师郭俊杰 | 广州律师咨询网 | 宁乡律师网 | 新沂律师 | 长沙律师 | 
Copyright © 2012-2020  长沙律师,长沙市律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长沙律师咨询  www.hncsla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95号2-403室 律师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电话:0731-82295684 13787138700 联系人:曾丽云律师 传真:0731-82295684 
 术支持:斌网网络